📌 一分鐘摘要
法案名稱: Renters’ Rights Act 2025
生效日期: 2026年5月1日(Phase 1)
最迫切截止: 2026年5月31日——必須向每位租客派發官方通知書
唔做後果: 最高罰款 £7,000(首次違規起點£4,000)
影響對象: 所有英格蘭私人出租業主,包括香港及海外業主
資料來源: GOV.UK官方指引
如果你係英國業主,不論你係住喺英國還是香港,呢篇文你一定要睇完。
2026年5月1日,英國政府正式實施《Renters’ Rights Act 2025》第一階段,係過去三十年對英格蘭私人租務市場最大規模的法規改革。唔係新聞稿,唔係草案——係已經生效的法律。
好多香港業主係透過朋友圈先知道,但係知道係一回事,知道要做咩又係另一回事。
呢篇文唔講理論。我地為你整理了8件你現在就要處理的實際行動,包括最迫切的5月31日截止日、租約自動轉換點算、加租流程有咩改變,以及人在香港點辦。
背景:點解呢次咁重要?
過去,業主可以用 Section 21(無理由驅逐通知) 隨時要求租客離開,只需提前兩個月通知,毋須任何原因。
呢個制度,2026年5月1日起永遠消失了。
同時,所有現有的固定期租約(AST)自動轉為滾動式周期性租約(APT)。你不需要簽新租約,但你的權利和責任已經根本性改變。
下面係你要即刻處理的8件事。
第一件事|5月31日前派發官方通知書(最迫切)
截止日期:2026年5月31日
唔做後果:最高罰款£7,000
英國政府已於2026年3月20日發布官方《Renters’ Rights Act Information Sheet 2026》,呢份係政府親自製作、專門俾租客睇的四頁文件,解釋新法規點樣影響佢哋的租約。
你作為業主,必須將呢份文件親手交給每位在租客。
注意事項(非常具體,唔好犯錯):
• ✅ 必須從 GOV.UK官方網站 下載PDF原版
• ✅ 必須以PDF附件形式電郵、或印出親手/郵寄交給租客
• ❌ 唔可以只係傳個連結俾租客——唔符合法律要求
• ❌ 唔可以修改文件內容,包括加上公司Logo
• ✅ 租約上每一位租客都要獨立收到一份
• ✅ 如果你有委託管理代理,代理亦需獨立派發——即使你已經派過
如果你係委託 London Homes 管理的業主,我們已代為處理所有現有租客的通知書派發,並保存收件確認記錄。如有疑問,立即 WhatsApp我們查詢。
罰款詳情:
根據政府指引,首次違規起點罰款為 £4,000,最高 £7,000。若收到罰款後仍持續不合規超過28天,可升級為刑事罪行,最高罰款 £40,000。
第二件事|接受Section 21已永久廢除
2026年4月30日係最後一天可以發出Section 21通知。
由5月1日起,Section 21「無理由驅逐」正式成為歷史。
如果你現在有任何想收回物業的計劃,必須改用 Section 8 程序,並提供具體法律理由。常用理由包括:
• 租客欠租達三個月(Ground 8,強制性)
• 業主或直系家屬需要自住(Ground 1,酌情性)
• 業主計劃出售物業(新增Ground)
重要: Ground 8的欠租門檻已由兩個月提高至三個月。換言之,即使租客欠兩個月租,你暫時未能以Ground 8申請強制收樓,必須等到三個月。
這對海外業主影響尤其大——追租的時間窗口比以前更短,文件記錄的要求比以前更高。
第三件事|確認租約已自動轉為APT
5月1日起,所有現有固定期租約(AST)自動轉換為「確保周期性租約」(APT,Assured Periodic Tenancy)。
你唔需要簽新租約。但你需要明白以下改變:
在英港人特別注意: 如果你剛剛買咗第一層樓出租,你的律師或代理可能仍然使用舊式AST範本。由5月1日起,即使簽了固定期租約,法律上都會被視為APT。你的租約文件需要更新。
第四件事|更新加租程序(舊方法已違法)
由5月1日起,所有租約內的租金審查條款自動失效,包括任何「每年按X%加租」或「按通脹調整」的條款。
唯一合法的加租方式,係透過 Section 13程序:
1. 填寫新版 Form 4A(政府已更新版本)
2. 提前最少兩個月以書面通知租客
3. 每年最多加租一次
4. 加租幅度必須貼近市場水平
5. 租客有權向First-tier Tribunal上訴
常見錯誤: 填錯表格、通知期不足、或嘗試一年內加租兩次,都可能導致加租無效,需要重新計算和重新通知。
如果你有擔保人(Guarantor),加租通知亦需同時知會擔保人。
第五件事|處理租客的養寵物申請
新法給予租客正式申請飼養寵物的權利。業主不可無理拒絕。
收到租客養寵物申請後,你必須:
• 28日內以書面回應
• 若拒絕,必須提供合法理由
• 合法拒絕理由例子:
• 大廈公契(Leasehold)明確禁止飼養動物
• 保險條款限制
• 物業結構不適合(如高層公寓有噪音問題)
雖然唔能夠拒絕,但你可以要求租客購買 寵物損壞保險(Pet Damage Insurance),以覆蓋潛在維修費用。
重要: 現有租約中寫住「禁止養寵物」的條款,由5月1日起不再自動有效。租客仍可提出申請,你必須按新程序處理。
第六件事|確認反歧視義務
新法明確禁止業主因以下原因拒絕租客申請:
• ❌ 租客有子女
• ❌ 租客領取福利補助(Housing Benefit / Universal Credit)
違反呢條規定,可被地方議會起訴,罰款最高 £7,000。
在港業主特別注意: 若你係透過管理代理處理租客篩選,確保你的代理了解呢條規定。若代理代你拒絕了一個合資格租客,責任可能仍在你身上。
第七件事|整理和儲存所有租務文件
新法的執行力度比以前更強。由2025年12月起,地方議會已獲得更大調查權限,可隨時要求業主提供合規文件。
你需要存檔的文件包括:
• ✅ 所有租金支付紀錄(每筆、每月)
• ✅ 所有與租客的通訊記錄(電郵/WhatsApp/信件)
• ✅ Section 21通知(若在4月30日前已發出)
• ✅ 派發Information Sheet的確認記錄
• ✅ Gas Safety Certificate(每年更新)
• ✅ EICR電氣安全報告(每五年)
• ✅ EPC能源效益證書(最低D級)
• ✅ 入住前物業狀況報告(Inventory Report)
• ✅ 按金存放確認(DPS/TDS)
海外業主提示: 所有文件最好存放在雲端,確保你人在香港時都可以隨時存取。若由管理代理負責,確認代理會定期發送文件副本。
第八件事|人在香港,點辦?
呢一點係我們服務的香港業主問得最多的問題。
好消息係:法律上你唔需要親身在英國處理以上大部分事項。
但你需要確保:
① 委託代理必須是「Full Management」全管理
新法的合規要求比以前複雜得多。如果你現在的代理只係「Let-Only」(幫你搵租客就完),面對Section 8程序、Information Sheet派發、Section 13加租,他們不在合約責任範圍之內。你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違規。
② 確認代理會為你保存和傳送文件
你人在香港,時差八小時。若物業出現緊急情況或法律程序,你需要代理能即時行動,並向你提供完整記錄。
③ 確認你有申請Non-Resident Landlord Scheme
若你係海外居民,你的租金收入在交給你之前,代理或租客有責任扣除20%稅款,除非你已向HMRC成功申請免扣稅豁免(NRL Scheme)。很多香港業主唔知道這個要求。
總結:你現在就要做的事
本週之內:
☐ 從GOV.UK下載Information Sheet 2026 PDF
☐ 以PDF附件形式電郵/郵寄/親手交每位租客
☐ 保存派發確認記錄
本月之內:
☐ 確認你的加租程序已改用Section 13 / Form 4A
☐ 更新租約文件,移除無效條款
☐ 確認你的代理是Full Management合約
☐ 確認所有安全證書仍然有效
如果你人在香港:
☐ 確認代理已代你派發Information Sheet
☐ 索取派發確認記錄
☐ 確認已申請NRL Scheme(如未申請)
唔確定自己做齊未?免費讓我們幫你做合規審查
倫敦物業法規每年都在變。作為香港業主,你唔需要自己逐條研究——但你需要一個真正了解你情況的在地團隊。
London Homes 由香港人創立,專門服務在英及在港的香港業主。我們以廣東話溝通,由租客篩選、文件管理到法規跟進,全程代你處理。
現有客戶:我們已代你派發Information Sheet,請放心。
新查詢: 立即WhatsApp我們,免費查詢合規狀況 →
作者:李家祺 Stephen Lee
英國註冊土木工程師(CEng)| London Homes 董事總經理
專注倫敦物業管理、租務法規及資產增值工程監管
免責聲明: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不構成法律意見。法規細節以英國政府官方發布為準,如有疑問請諮詢持牌律師。
資料來源:
• GOV.UK — Renters’ Rights Act Information Sheet 2026
• Gowling WLG — Final Countdown to 1 May 2026
• NRLA — Renters’ Rights Act Guide
Renters’ Rights Act 2025幾時正式生效?
Renters’ Rights Act 2025第一階段於 2026年5月1日正式生效,包括廢除 Section 21無理由驅逐、所有AST自動 轉為APT週期性租約,以及限制每年 只可加租一次。
5月31日的截止日期是指什麼?
所有在英格蘭持有書面租約的業主, 必須在2026年5月31日前向每位租客 派發官方《Renters’ Rights Act Information Sheet 2026》PDF文件。 唔依時派發,首次罰款最高£7,000。 傳連結唔符合要求,必須係PDF附件。
Section 21廢除後,業主如何收回物業?
Section 21已於2026年5月1日起永久廢除。 業主現在只能透過Section 8程序收回物業, 必須提供具體法律理由,例如租客欠租 達三個月(Ground 8)、業主自住需要 (Ground 1)或計劃出售物業。
新法規下,租約內的加租條款還有效嗎?
不。由2026年5月1日起,所有租約內 的租金審查條款自動失效。業主只能 透過Section 13程序,以新版Form 4A 提前兩個月通知租客,每年最多加租 一次,加幅必須貼近市場水平。
人在香港的業主需要親身到英國 處理合規事項嗎?
不需要。所有合規事項可以委託 英國管理代理代為處理,包括派發 官方通知書、更新加租程序及文件 存檔。業主需確認代理合約包含 Full Management全管理服務, 並索取所有文件的確認記錄。
